小時候我有種印象,女人都很溫文善良,但凡作姦犯科偷呃拐騙,泰半都是男人。這種性別定型可能是來自媒體、書本(也可能恰巧我身邊的女人真的很善良)。長大後自知其實女人跟男人一樣都可以是人渣。
似乎我們的主流都沒有反映這些事實:男人形相兇惡不一定是強者,女人體態籤小不代表弱不禁風;男女的權力關係可以是男人做 Reacher,女人做 Settler;女人未必小鳥依人男人未必風流快活,其實女人不忠者大有人在,等等。
這樣的觀念附隨的是一堆責任:男人要搵錢多,要比女人事業有成,要懂得揸車修理電器出街認路,要肩擔更多贍養妻兒(現代的角度就是食飯睇戲要負責比錢)之類的義務。
人的大腦傾向將資料標籤歸類,有演化而生的實質原理,因此男女之分固然有生理結構的實質原因。但這種刻板定型也有不儘公允的歷史因由。每人都有獨立的歷史路徑決定他的性格和世界觀,因此幾乎沒有兩個人,也沒有兩段關係完全一樣。
跟生命中比較重要的朋友、親人、愛人、或者無法標籤關係的重要他者相處,應該還是跳出這種思維比較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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